11月28日下午,韬涵律所全员就陈某某“诈骗罪”一案进行模拟法庭训练。
案情如下:
被告人陈某某向被害人徐某某借款3000万元用于公司短期垫资,目的是向生意伙伴展现公司实力,但未提及其个人及公司正在被法院执行财产的客观情况。之后徐某某向该公司新开银行账户汇入3000万元的过桥资金,此笔资金被某市人民法院冻结,事后陈某某去往东北。
在审判长的主持下,控辩双方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就陈某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展开激烈辩论。
模拟结束后,审判长点评了此次模拟出现的问题。最后,大家就本次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及各自的表现进行总结与讨论。